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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运输船舶管上海到达州物流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6 浏览次数: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4号发布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上海到达州物流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三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单壳油船,是指未设有符合国内船舶检验规范规定的双层底舱和双层边舱的油船(含油驳)。”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为保护水域环境,对已投入营运但未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单壳油船实行限期淘汰。具体时间和实施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公布。”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上海到达州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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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5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09年11月30 日交通运输部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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